各位同学:
大家好!现在毕业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,6月10号之后要做具体的派遣方案,也就是说确定大家的户口和档案去向,因此请各为同学在6月10号前交回“毕业生就业协议”(三份都要交回来),在上面有户口和档案的具体迁移地址,希望大家认真填写。不能交“就业协议”的同学请交回某个单位对档案和户口的接受函也可以,如果都不能交的,那就请同学回到学校填写相关的户口和档案保留申请。其他同学就一律打回原籍。
毕业生费用结算正在进行中,毕业证也即将办理,将于6月26号正式下发,请还没有缴清费用(包括学费、书籍资料费、住宿费)的同学尽快到学校缴清,在6月15日之前仍不能交清的同学,毕业证的发放将被推迟,因为补办毕业证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。
关于户口档案迁移的具体说明:
1、用人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,并对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有明确要求的,档案户口直接迁转到用人单位。
2、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户口迁转没有明确要求的,可按如下途径迁转档案户口:
1)毕业生没有申请托管的,迁转至原籍(重庆市内师范生到生源地教委,非师范生到生源地人事局,其他省市根据其具体政策派遣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);
2)毕业生申请托管的,迁转至托管部门(毕业生可自愿将档案户口迁转至国家允许的部门或管理机构,如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、重庆市人才交流中心)
3、灵活就业、待就业、申请出国(境)、不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均迁转至原籍或毕业生申请的托管部门。
注意:
1、如毕业生的户口迁转与档案迁转不一致,请于6月10日前到招生就业处上交上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上户接受函。
2、需将档案户口托管在中心的毕业生请于6月10前到辅导员处登记《毕业生档案托管汇总登记表》和《毕业生户口托管汇总登记表》。其中托管档案前两年免费,托管户口需到辅导员处填写《毕业生户口托管申请表》并贴上一寸免冠照片,一次性缴纳两年"户口托管费"40元和《户口簿》工本费11.5元(代公安部门收取),共计51.5元(有就业援助卡的毕业生可享受户口免费托管一年,只交31.5元,并在登记表上注明持有就业援助卡)。请各系务必将费用收齐后按照登记表顺序整理好一并上交。
三、 毕业生改派
(一)办理程序
1、已就业毕业生改派
由毕业生本人凭与现就业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(或接受函)原件、原就业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、原《报到证》到招生就业处办理《调整改派审批表》,再到中心办理改派手续。
2、待就业毕业生改派
由毕业生本人凭与现就业单位签订的《就业协议书》(或接受函)原件、原《报到证》到招生就业处办理《调整改派审批表》,再到中心办理改派手续。
(二)改派费用
改派的费用标准和有效年限按重庆市教委有关通知执行:
1、已就业毕业生调整至新的就业单位,按50元/次·人收取;
2、其它类型调整改派按30元/次·人收取;
3、参加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毕业生,调整改派免收就业服务费。
注意:
1)凡在中心托管档案、户口和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,可直接凭以上材料到中心办理。
2)6月21日至7月15日期间改派的,由学院统一到中心办理,逾期由毕业生自行到中心办理。